专业评估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和校级一流专业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博(中国)关于加强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校教字〔2023〕9号)和《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3〕1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和首批校级一流专业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与选的时间

2023年12月7-20241月8

二、评估与选的对象

(一)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序号

专业名称

学院

获评等级

1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国家级

2

飞行器制造工程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省级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省级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省级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与设计学院

省级

(二)其他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院

1

电子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2

软件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4

英语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5

德语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6

日语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7

翻译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8

市场营销

经济与管理学院

9

会计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

金融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11

能源经济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

13

工业设计

艺术与设计学院

14

产品设计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三、评估与选的依据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参照《陕西省 2019 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参考标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参与本科专业评估;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参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参与本科专业评估。

2.其他专业参照《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参与本科专业评估与校级一流专业评选

四、评估与选的流程

1.工作部署及培训安排12月7-12月8日)

发布“本科专业评估和校级一流专业遴选”的通知,安排相关单位任务与分工(附件2附件3)。对学校相关部门、参评专业负责人及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评估指标体系解读、自评材料撰写指导、数据表单填写指导等。

2.质量状态数据整理与提交12月11-12月18日)

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组织宣传部、招生就业中心等部门根据专业评估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各部门所负责的质量状态数据表单和明细表人力资源处于12月13日前提交专业师资数据表单和明细表,其他部门于12月19日前提交所负责的数据表单和明细表。

3.专业自评(12月19日-12月22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和专业教师对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或《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开展分项自评,查摆问题,总结成效,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业自评报告,整理需要的佐证和展示性支撑材料,提交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4.专家评审(12月25日-1月5日)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线上审阅。评估专家组审阅专业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专业数据表单。

第二阶段:专家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主要环节包括:听取专业汇报、现场质询、访谈座谈等

5.校级一流专业评选(1月6日-1月8日)

根据《安博(中国)关于加强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评选出校级一流专业。

五、评估结果与应用

(一)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专家组结合线上审阅与现场评估情况,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打分评价,提出评价等级,出具《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报告》。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依据专家考察报告和评估意见,形成专业评估报告呈报校领导,同时反馈至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为学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客观依据。

(二)评估问题整改

所有参评专业需在收到《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专家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交《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整改方案》附件6,并实施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其中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整改期暂定为半年)整改期满后提交《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整改报告》附件7学校组成校内专家组回访检查各专业整改情况,确保参评专业持续改进。

六、工作要求

  1.专业评估是学校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负责人应依照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推动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2.参评专业要认真梳理数据材料、精心撰写《自评报告》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照《安博(中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附件4),其他专业按照《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5填写,并确保报告数据和支撑材料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组织宣传部、招生就业中心等部门要协助提供参评专业所需数据表单和明细表,如专业建设经费、师资、教学科研成果及奖项、实验室设备情况、图书资料情况等。

  3.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自评结论要全面体现专业现状,对问题的挖掘要深刻、全面,所提供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4.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星期)前将《专业负责人和审核人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各相关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数据表单和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参评专业12月22日(星期)前将《自评报告》(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人:杨莎  李思璋  

电子邮箱:zpb@mdit.edu.cn

联系地址:明志楼南513室



附件1.专业负责人和审核人信息表

      2.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清单

      3.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清单其他专业

      4.安博(中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报告

      5.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其他专业)

      6.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整改方案

      7.安博(中国)本科专业评估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