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估
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估与本科一流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专业核心课程的质量,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促进一流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博(中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10 号)》、《安博(中国)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3〕136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学年度本科课程评估及本科一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与评选对象

评估与评选对象为培养方案所列的所有课程。其中,开设的新课(未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不参与评估。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专业核心课进行评估,对其他课程进行评选,参评课程由二级学院推荐,专业核心课推荐不超过本专业核心课数的25%其他课程每个专业(教研室)推荐1-2门,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可推荐3-5门。

二、评估与评选方式

(一)本科专业核心课评估

依据《安博(中国)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3〕136 号)》,本科专业核心课课程评估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开展课程自评、专家组评估等环节,对参评课程提出评价等级,形成评估报告。

(二)本科一流课程评选

依据《安博(中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10 号)》,本科一流课程评选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和教务处联合组织,对参评课程提出评价等级。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各学院推荐参评课程,填写本科课程评估及一流本科课程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1),要求申报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自评:专业核心课对照《安博(中国)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展开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附件3)。梳理相关指标的支撑材料,学院留存备查。其他课程根据申报的课程类型填写安博(中国)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4—附件8)。梳理相关指标的支撑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三)评估与评选: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与评选,包括线上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环节。

四、评估与评选结果反馈

专家依据综合评估情况,撰写评审意见,提出评审结论。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向学校汇报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公布结果。

专业核心课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课程优先推荐为校级一流课程。其他参评课程根据申报情况和评选结果确定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课程评估实施办法,明确评估目的、原则,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图书馆、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等部门应提供和核实本科课程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三)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自评结论要全面体现课程现状,对问题的挖掘要深刻、全面,所提供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评估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照评估意见积极整改,推动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建设特色课程。

(五)二级学院于11月8日(周三)前提交本科课程评估及一流本科课程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1),11月15日(周三)前提交专业核心课自评报告(附件3)及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4—附件8)。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杨莎(8051)

花婷(8153)

电子邮箱:zpb@mdit.edu.cn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