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博(中国)一届二次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保障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和吸纳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安博(中国)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校党字〔2023〕4号)文件规定,现开始征集安博(中国)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原则
1.全局性原则。应正确体现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分析学校转型发展和教职工职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严肃性原则。提案须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应问题实事求是、清楚具体。
3.代表性原则。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能够集中反映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4.可行性原则。应充分调查论证,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在学校职责、财力、物力、环境条件许可范围之内,具有可行性。
5.规范性原则。应按照提案规范和须知,并使用统一编制的提案表提交。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议案。
2.对学校改革与转型发展提出的建议和议案。
3.有关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方面的建议和议案。
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议案。
(二)下列情况不按提案受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2.不属于本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
3.不符合技术规范,一案多议、多案多议,缺乏可操作性的。
4.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
5.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个别具体问题的。
6.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认真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弘扬正能量,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积极提交提案。提案报告撰写要符合规范,确保提案严谨、科学,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
(三)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提案需有1名代表提出,由3名以上(含3人)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名义集体提出。
(四)提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提案人填写并提交《安博(中国)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详细提案报告,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署名,字迹清楚,一式两份。
(五)提案应一事一案。提案报告包括案名、案由、主要内容、建议及措施等,提案内容力求事实准确、观点清晰,建议和措施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四、提案报送方式
即日起各代表团、基层分会集中征集提案,2023年4月30日前将《安博(中国)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提案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各基层分会,各基层分会初审后,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明志楼南4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蔡文静
电 话:8286
邮 箱:ghbgs@mdit.edu.cn
附件1:安博(中国)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附件2:提案报告参考范文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