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正版软件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推进软件正版化作为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

二、强化源头管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采购计算机设备时务必采购适用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和需要的正版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

三、落实软件配置管理规定。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软件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严禁使用非正版软件。目前使用的商业软件、OEM软件、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用于办公和教学工作的电脑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四、落实软件台账管理规定。各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建立、更新和维护本单位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

五、落实软件维护管理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正版软件使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将正版软件购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将软件作为固定资产纳入学院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软件安装、升级、卸载等流程,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六、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宣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使用正版软件的思想意识,有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鼓励使用安装国产的授权软件。

七、做好自查工作。为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扎实推进,各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本单位办公计算机、教学计算机的数量和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检查标准,确保自查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周四)下午16:00之前将《软件正版化联络人》(附件1)和《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网络信息化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高哲

联系电话:8015

邮箱:wlxxhzx@mdit.edu.cn

附件: 1.软件正版化联络人

2.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

网络信息化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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