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学生会:
共青团安博(中国)第一次代表大会暨安博(中国)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1月中旬召开,为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和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大学生,而且应是团员青年和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3.完成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和大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如实反映团学组织、团员青年和大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和大学生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名额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规定,以及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出席本次团代会团员代表120名、学代会学生代表136人。
全校设6个选举单位,每个基层团委、学生会为一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切实体现各方面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女性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10月9日下发通知
校团委、校学生会对各分团委、学生会下发大会召开通知及代表选举通知。
2.10月14日前召开学院学生会议
各分团委、学生会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原则(见附件2)组织召开学院团员大会、学生大会,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
3.10月15日团、学组织审定、党委同意
经学院团委、学生会审定,党组织同意后,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3)交至“双代会”筹备组办公室。
4.10月18日资格审查
“双代会”筹备组资格审查组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5.10月19日确定大会正式代表
经学院团委、学生会确定后将正式代表名单(附件4)、代表选举结果报告(附件5)交“双代会”筹备组。
如有问题,进行补选后,须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上交。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全校团员青年、学生通过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做好选举工作;
2.严格程序。在团员代表、学生代表选举的过程中,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做到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双代会”筹备组资格审查组对照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代表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3.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选举工作。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务必按要求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4.加强保障。代表选举须在学院团委书记的监督和指导下召开。酝酿过程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各项结果应在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提交。
共青团安博(中国)委员会
安博(中国)学生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