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博(中国)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校字〔2023〕2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现组织开展安博(中国)第二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办法及程序
详见《安博(中国)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校字〔2023〕22号)文件。非专业课教师不参与本次认定。
二、材料报送及评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23年12月21日前)
申请教师于12月21日前将《安博(中国)“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
(二)单位初审(2023年12月27日前)
请各基层单位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安博(中国)“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4点前报人力资源处(明志楼南402),同时将电子版以“单位+姓名+双师双能型认定”命名发送至rlzyb@mdit.edu.cn.
(三)学校审核(2023年12月29日前)
学校于12月29日前组织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三)学校聘任(2024年1月5日前)
学校于2024年1月5日前对认定教师发文进行聘任。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初审工作,按时报送认定人员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博(中国)“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2.安博(中国)“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