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依据学校干部选拔聘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图书馆(档案、校史馆)科级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1.图书馆(档案、校史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2.图书馆(档案、校史馆)文献资源中心主任
3.图书馆(档案、校史馆)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二、岗位职责
负责图书馆(档案、校史馆)读者服务、阅读推广及综合服务类工作;负责文献资源建设、书目数据库、档案数据库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图书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图书馆网站、新媒体平台及所有智能设备的运行保障及维护工作、负责学科服务、信息素养培训及教学等工作。
三、自荐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
四、聘任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能力强。具备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思路清晰,科学管理,执行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3.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协调推进工作,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主动服务广大师生,具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4.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竞聘流程
1.本次竞聘采用自荐方式,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6月24日前将岗位竞聘自荐书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将电子版自荐书发送至gbpr@mdit.edu.cn。
2.竞聘结束后聘任程序按照干部选拔聘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自荐人员及考察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考察干部,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干部。
2.自荐和考察过程中,自荐人及考察人不允许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不允许向有关人员透露考察相关情况,自觉做到真实记录,如实汇报,忠实保密。
3.严肃干部选拔程序,在考察过程中,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当事者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联系电话:8572
特此通知
附件:岗位竞聘自荐书
人力资源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