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20 号)精神,为做好 2021 年“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在陕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 10 年。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享有较高声望。鼓励思想政治理论领域省级教学名师积极申报,执行思政教学名师单列政策,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已获评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陕西高职院校教学名师奖(简称“省级教学名师”);
(三)近 3 学年(2018—2021 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四)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评。
三、申报限额
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推荐1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人员情况,择优遴选1名教学名师推荐上报陕西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申报书(见附件一)。
2. 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3.支撑材料:
(1)申报人选近 5 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简要介绍(包括主要内容、创新点、科学价值及成果转化价值,不超过 1500 字,见附件三);
(2)主要成果(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代表性论著或论文、 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教材、专著等只复印封面和目录)
(4)如需另外提供录音视频等影像附件材料的,请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电子版(光盘刻录);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各单位于 2021 年 9月 28日之前将申报人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焦子珊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zs@mdit.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