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教师聘期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字〔2021〕2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查、院务会议研究、聘期聘任评审委员会评审,教师聘期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各单位教师聘期聘任岗位申报的评审结果通过名单(请在附件中下载)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实名向教师聘期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受理电话:8551,邮箱:rlzyb@mdit.edu.cn。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