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语言中心〔2021〕50号)转发各单位,请各单位宣传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专职教师积极参加。申请教师须征得本单位领导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填报申请材料,请各基层单位严格审核,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派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人才库名单备案表(附件4)、当年骨干教师赴任岗位汇总表(附件5)等相关附件材料(均一式两份)于2021年6月3日下午4:00前报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转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语言中心〔2021〕50号)
人力资源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