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号)文件精神,现对学校申请陕西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
公示期内,凡对申报人员有异议的,须以署名文字材料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受理电话:8552,邮箱:rlzyb@mdit.edu.cn。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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