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陕教师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号)精神,全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教师做好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范围
参加陕西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一)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品德及其他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由学校统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补充条件
1.与现任教高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应不少于两年。
2.工资关系在现任教高校,人事档案由该高校统一委托至市级及以上人才代理机构或规定机构。
三、体检
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统一联系体检单位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待上级机构明确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安排
1.请各位老师于4月23日前填写《陕西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rlzyb@mdit.com.cn。(注:同单位人员填写一张表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任教学科按照学院所带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把关,须与专业技能考试科目,之后进行的网报填写一致。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任教学科对照表见附件2)。
2.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康抗,电话:85603000-8552。
附件:1.陕西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任教学科对照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