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人社函【2021】107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要求各单位进行职称历史数据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上报内容
2010年1月1日后全省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包括教育厅和学院自主评定的教师及实验工程系列,不包括西工大评定的),2019年后已办理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并将证书及复印件和电子版(PDF格式)上交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在个人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2.二级学院认真审核个人信息表与证书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发文单位和批准文号先后顺序进行汇总(一个文号一个表,教育厅和学院自主评定的分开填报汇总),并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汇总)》(以下简称汇总信息表)。
3.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个人信息表、汇总信息表、证书及复印件和电子版(PDF格式)统一交于人力资源管理部(个人信息表和汇总信息表均需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是根据陕西省人社部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及时沟通,确保在2021年4月16日前将上述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由人力资源部。
2.所填信息以证书上的相关信息为准进行填报。
3.联系地点及方式:明志楼人力资源部402室。电话:029-85608551
特此通知。
附件:
1.《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
2.《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汇总)》
3.填表说明
人力资源部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