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28号)和省高师中心《关于陕西省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19〕3号)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本次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集中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26日-10月27日;
2019年11月2日-11月3日;
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
2019年11月16日-1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8:00-21:00)
2.培训地点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三、培训内容
1.培训课程包括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集中培训和考核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统一组织,自主培训由各院校自主安排(自主培训等待学院另行通知)。自主培训应不少于10学时,计10分。
2.集中学习包含“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教材是由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本教材。
班级(一)
培训地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2教学楼B3多媒体教室
科目 |
日期 |
教育心理学 |
2019年10月26日-10月27日 |
高等教育学 |
2019年11月2日-11月3日 |
教师职业道德 |
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 |
教育政策法规 |
2019年11月16日-11月17日 |
注:1.可在地铁韦曲南站乘坐334、4-04、4-14路公交车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站。
2.请各位参训教师按规定时间到校,并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
四、注意事项
1.依照省教育厅和高师中心培训考核管理要求,各培训点要加强培训考核管理,缺勤2次以上(含2次)或请假4次以上(含4次)者(半天为一次)取消考试资格;对刻假章、代签到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高校系统内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教师如需请假,请与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出具正式请假函,培训点不接受参训教师个人请假。
2.每周培训前,人力资源部提前打印培训考勤卡,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由负责老师在培训当天发给参训教师。开课前10分钟结束考勤,考勤结束后不再补录考勤。每周培训结束后,请按时提交考勤卡,遗失或未按时提交,按缺勤记录。参加培训的教师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考勤卡,在指定区域就坐。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