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院字[2014]01号
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正确评价我院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促进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整体管理效能和办学水平,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范围
1、考核人员为学院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册),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2、中层及以上干部由学院进行考核,其他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组织考核。
二、考核期限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教职工本年度在 “三育人”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效果等。具体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系部考核主要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突出目标导向与绩效评估,引导各单位做好基础建设与特色建设,强化考核的激励性与目标引导性。具体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系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四、考核等级及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因公出国人员不参加单位考核。试用期人员及正在休产假人员,本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原则上考核确定为称职。
3、新来院人员在经过一定的上岗环节,完成了分配给的工作任务,无违规违纪行为,原则上考核确定为称职。
4、参加学院考核人员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5%;各单位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列为基本称职:
(1)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规定任务达不到单位规定的70%者(专任教师一学年完成计划教学工作量或实验室建设任务低于各自规定的70%者);
(2)考核期内累计病假90天以上者;累计事假30天以上者;
(3)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
(4)经常迟到、早退,不能坚持坐班,有无故旷工一天、旷教一次者;
(5)不能为人师表,在学生中造成不好影响者;
(6)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低,教学效果较差,群众、学生意见较大者;
(7)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列为基本称职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列为不称职: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岗任务达不到单位规定的50%者(专任教师一学年完成计划教学工作量或实验室建设任务低于各自规定的50%者);
(2)工作作风极差,工作效率极低,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或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旷教三次以上者;
(4)考核期内累计病假180天以上者;累计事假60天以上者;
(5)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者;违法乱纪,被治安处罚、拘留或刑事处分者;
(6)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7)道德品质败坏,不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在群众和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8)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9)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列为不称职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处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
组长:吴丁毅
组员:张建新 梁育科 李玉忍 马慧祥 霍国元 任彩霞
六、考核工作要求
1、被考核单位和个人根据一年来工作的基本情况,参照考核指标体系,总结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工作亮点、经验与体会,以及不足之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意见与建议等,填写考核登记表。
2、各系根据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表二中主要考核量化评分标准项目,逐项列出相关数据并提交人事,人事会同评分单位根据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和赋分。
3、各部门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前应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4、各单位领导牵头组成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听取群众意见,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业绩,按照各岗位考核测评标准中各项指标要求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作为考核等级的参考依据,确定考核等级。
5、各单位按照教师、技术、管理、工人四个岗位系列进行测评排名,并将排名结果、考核情况统计表、个人考核登记表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人力资源部。
七、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将作为落实奖励政策的依据,同时作为职称、职务、奖金及岗位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学院设立年终考核奖励,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发放办法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年度考核奖励暂行规定》执行。
对于考核末位的单位学院指定院领导与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内部考核各岗位系列在五人及以上的,由单位负责人对考核末尾者进行诫勉谈话。
八、考核时间安排
1、中层及以上干部测评大会时间根据校组织部有关安排执行。
2、2014年1月10日之前各教学单位将量化考核部分(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表二)按照项目填写具体奖惩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3、2014年1月14日前各单位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并填写考核汇总表。
4、2014年1月15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和考核情况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九、相关考核表格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二零一四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