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院字〔2014〕03号
各单位: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办学层次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高效、有序、规范的进行,确保学院人才质量,特修订《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现下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人员招聘暂行办法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人员招聘暂行办法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办学层次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高效、有序、规范的进行,确保学院人才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用人唯贤、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因需设岗,按岗聘用。
二、招聘人员条件
招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5岁以下。
(一)教师
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接受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
1、硕士研究生(含硕士)以上学历的,具有教育教学的能力。
2、本科学历的,必须同时具有高教系列副教授以上的职称(优秀讲师也酌情考虑),具有教育教学的能力。
3、“双师型”教师的,必须具备所授专业课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或有效的凭据证明,同时具有教育教学的能力。
(二)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含实验技术、财会、图书资料、基建等人员),应具有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验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他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三)学生辅导员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从事过辅导员相关工作优先;应届毕业生应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四)管理人员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工勤人员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水电工人、司机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以及专业技能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编制进人计划:招聘人员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人事规定,研究讨论聘任人才的类型、岗位设置、招聘人数、招聘要求、使用计划、承担任务等,根据安排和要求制订招聘计划报送学院人事部门初审汇总。
(二)确定进人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学院人事总体规划及学院实际需求等情况将各部门计划编订后提交分管院领导审核,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进人计划,并将引进人才计划公示。
(三)组织公开招聘: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有关人才市场和高校现场、互联网、电话、信函等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对外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资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任职证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应聘申请、本人简历等;
2、近5年来反映本人水平和成果的论著、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交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将收集到的应聘人员的简历、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资格,并将符合条件者推荐至用人单位。
(五)考核:
1、教师
教师聘任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首先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合格后,组织试讲。试讲考核小组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督导组成员,以及人事部门、教学部相关人员组成。试讲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指定,时间30—40分钟。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2、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人事部门参加。根据人员类型,可采取面试、笔试及现场实验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用人部门部负责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3、学生辅导员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招聘小组,由主管院领导、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人事、学生工作部及各系总支书记组成。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组成,采取面试形式,根据应聘岗位可采取笔试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招聘结果的报告。
5、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考核由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后勤部负责人、人事部门及相关岗位负责人组成,采取面试形式,根据应聘岗位可采取笔试、现场操作考核等形式,考核结束后,后勤部负责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六)对于部分岗位招聘,人力资源部通过电话、邮件或实地调查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政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工作经历、资质、职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学院审定: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及政审调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八)新聘人员报到:新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将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后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和审批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九)试用期考核:试用期结束后,新进人员填写《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表》,用人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聘任并办理相应人事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四、回避
原则上不允许有亲属关系的教职工在同一部门,也不得处于学院机构设置中有相互监督关系的职位。学院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等的任职人员,不得招聘自己的配偶及亲属。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根据所在专业需要,学院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和在职进行深造学习,并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引进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以上的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学院将给予政策、待遇的优先倾斜。
(三)学院派出的培训和出国研修人员,校内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在岗位聘任、人才选拔中优先向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开展国际交流的教职工倾斜。
(五)学院给予新聘任人员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