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我院2014年管理、技术、图书等系列(教师及实验技术系列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所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按照西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继续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注重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对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倾斜。
2、强调学术导向,重点考核申报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主持省市及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和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等情况,同时考虑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3、提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导向,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4、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仍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聘任条件(2008)》的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西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2014版)》执行,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
二、评聘范围
1、学院除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外其他各个系列的初、中、高级职务评审仍在西北工业大学进行申报和评审,教师及实验系列下半年在教育厅参加评审,具体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2、现正式在聘、且人事关系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教职工,至2014年4月30日符合评聘条件者可申请参加评审,评审通过者,从2014年5月1日起聘任。
三、申报的有关要求
1、申报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近几年来工作表现良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满足我院规定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2、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申报中、高级者须取得全国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及西工大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免考。
3、所有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等支撑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四、组织和实施
1、个人申请:凡符合中、高级职务申报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初级职务者不用填写简表。
2、评审资格审核:各系、部在向学院推荐之前,对申报者材料对照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学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者;
(2)虚报、谎报教学成果,剽窃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者;
(3)出现教学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4)给学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5)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者;在评审过程中诬告他人者;
(6)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者;
(7)私自在外兼职,主要精力和时间不放在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3、学院评审、推荐:
(1)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2)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报西工大参加职务审定。
3)申报材料与评审结果公示。
学院在进行评审之前,须至少提前三天公布所有申报者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西工大审定,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凡对申报者材料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署名的文字材料由个人向学院职称领导小组反映。
五、关于论文认定及材料上报
1、论文认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论文认定以《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为准。
2、材料上报:
(1)申报正高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六篇西工大认定的论文、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合格证。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四篇西工大认定的论文、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合格证。
(3)申报中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篇西工大认定的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两篇论文、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合格证。
(4)申报初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5)相关表格请在学院网站人力资源部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六、时间安排
3月31日 |
职称评审工作布置会 |
4月1日-4月2日 |
各系、部对申报者资格审核、材料集中上报人力资源部。 |
4月3日 |
学院审核 |
4月4日-4月6日 |
材料公示 |
4月8日 |
学院职称评审 |
4月8日-4月10日 |
评审结果公示,材料上报西工大。 |
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七、其它要求:
各单位上报个人材料审查时请将每人材料分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目录请按以下顺序写清材料内容,并按顺序装入材料。提交材料均为原件。
1、毕业证
2、学位证
3、职称证
4、外语成绩合格证
5、计算机成绩合格证
6、简表一份(仅限中、高级申报者)
7、论文:
正高:6篇;副高:4篇;中级:1篇或公开2篇
8、其他成果材料:在近几年取得的成果及奖励材料原件。
论文提交时,为方便审查,请在原件目录中以红笔画出本人论文题目及作者。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