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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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关于开展2014年度经济系列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干部培训中心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经济系列继续教育工作。现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关于开展2014年度经济系列继续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并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各单位统一将“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一)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9日报送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4年5月8日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关于开展2014年度经济系列继续教育的通知

                     陕发改干培〔2014〕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省通过全国经济类职称考试取得高级经济师、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取得其他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转入经济工作岗位,并被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 培训内容

    经济系列继续教育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内容包括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热点、难点及知识更新专题。

    三、 培训学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41号)要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45分钟为1学时)。

    四、 培训时间

    拟定授课时间为5月——12月(具体时间待定)

    五、 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及相关制度规定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上有关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使用新印制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文件要求,继续教育证书将统一管理,一人一证,编号唯一,全省通用。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培训学习后,经考核合格,在继续教育证书(印有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上予以登记,持空白证书或手写填写信息的证书不予登记。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 报名时间及材料报送

    1、个人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送到报名点。

    2、各企事业单位统一报名,同时报送报名表传真至报名点。

    3、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起

    七、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的规定,培训费用按5元/学时收取。

    八、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西北二路1号102室

    联 系 人:魏  婧  朱丽亚  

    联系电话:(029)87329382;(029)87329343

    传    真:(029)87337974

     

    附件一: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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