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下发本学年职称评聘相关文件。
2、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3、人事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学历、任职年限、论文篇数及刊物级别)。
4、将符合必备条件的人员材料报院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查。
5、将审查结果和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公示。
6、对初步审核合格的人员发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要求本人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7、人事办公室组织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参加职称评聘的人员进行评审。
8、公示学院评审结果。
9、向校人事处上报评审结果,推荐副高级以上人员评审材料。
10、校人事处审核或组织评审。
11、校人事处下发文件公布评审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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