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7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予以公示。若教职工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部姚石。
公示地点:梅苑202办公室及各系部。
公示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7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优秀教师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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