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7〕3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授予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82号)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907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学院学科组答辩评审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同意佟红等5位同志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意卫霞等21位同志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李鹏辉等7位同志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副教授:佟红、陈荣群、冯强、田卫军、殷锐
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讲 师:卫霞、杨艳林、郑永堂、游瑞华、卢静文、屈菲菲、姚璐、张楠、邢磊、花芸、许萍、王亚萍、解蕾、曹维娜、李维维、许永立、季莎
实验师:朱维娜、张秦菲、杨斌
工程师:王航伟
三、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助 教:王茜、吴文娣、李昭、余露露
助理实验师:李鹏辉、张昆鹏、张少芳
以上人员自2017年1月4日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