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发挥年度考核结果的竞争作用,加强学院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院实际,特制订《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年度考核奖励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年度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年度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为了更好的发挥年度考核结果的竞争作用,加强学院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院实际,特制订《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年度考核奖励暂行规定》,规定如下:
一、个人奖励
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教职工优秀评选比例为20%,考核优秀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优秀比例按照25%进行评选,院领导、院长助理、调研员(院长、书记参加西工大考核)八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七人,各系主任七人,分别取其前两名为优秀,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单位奖励
先进单位的奖励由院长办公会议进行评选,分为中层单位和科级单位进行评选和奖励。
1、中层单位:六个部级职能部门和八个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排名分别取其前两名为先进单位,每单位一次性奖励5000元。
2、科级单位:人事科、财务科、招生办、就业办、基建办、网络中心、档案室七个科级单位,根据评选排名分别取其前两名为先进单位,每单位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