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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院人字〔2012〕1号

    各单位:

    现将我院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导向,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标志性、高水平成果的产出,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向在教学工作中为学院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2、积极支持教学团队建设,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在评聘工作中给予充分重视。

    3、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仍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聘任条件(2008)》的规定执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按照《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2008年修订稿)》的通知》执行。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

    二、评聘范围

    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各个系列的高、中、初级职务人员中进行。

    2、现正式在聘教职工,至2012年4月30日符合评聘条件者可申请参加评聘,评审通过者,从2012年5月1日起聘任。

    三、申报的有关要求

    1、申报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近几年来教学效果优良,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满足我院规定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2、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申报者取得全国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及西工大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免考。

    3、所有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四、组织和实施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

    2、评审资格审核:各系、部在向学院推荐之前,对申报者材料对照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学院人事科,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者;

    2)虚报、谎报教学成果,剽窃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者;

    3)出现教学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4)给学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5)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者;在评审过程中诬告他人者;

    6)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者;

    7)私自在外兼职,主要精力和时间不放在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3、学院评审、推荐:

    1)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到西工大参加职务评审。

    3)申报材料与评审结果公示。

    学院在进行评审之前,须至少提前三天公布所有申报者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西工大(由西工大审定或代评),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凡对申报者材料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署名的文字材料由个人向学院职称领导小组反映。

    五、关于论文认定及材料上报

    1、论文认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论文认定以《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为准。

    2、材料上报:

    1)申报中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篇西工大认定的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两篇论文、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合格证、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仅限教师)。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必备条件中要求的论文原件及基金的证明材料、可选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和外语、计算机成绩合格证。

    3)申报正高级职务者,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必备条件中要求的论文原件及基金的证明材料、可选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和外语成绩合格证,其它出版物只需上报封面和目录。

    4)相关表格请在学院网站人事科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六、时间安排

    4月1日职称评审工作布置会

    4月2日—4月6日各系、部对申报者资格审核、材料集中上报人事科。

    4月7日-4月8日学院审核

    4月9日-4月11日材料公示

    4月12日学院职称评审

    4月13日-4月14日评审结果公示,材料上报西工大。

     

    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人事科通知为准。

    七、其它要求:

    各单位上报个人材料审查时请将每人材料分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目录请按以下顺序写清材料内容,并按顺序装入材料。提交材料均为原件。

    1、毕业证

    2、学位证

    3、职称证

    4、外语成绩合格证

    5、计算机成绩合格证

    6、教师资格证或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证(仅限教师)

    7、专业技能资格证(仅限专业课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8、简表一份(初级除外)

    9、主要论文

    1)中级:1篇西工大认定的核心或2篇公开发表论文

    2)副高:3篇西工大认定的论文

    3)正高:5篇西工大认定的论文

    论文提交时,为方便审查,请在原件目录中以红笔画出本人论文题目及作者。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2008年新聘人员培训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