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此次申报工作我校限额1个。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建设条件。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我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4.本年度支持重点为围绕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中心,其他研究领域的工程中心少量布局,填补空白。陕西省24条重点产业链:数控机床、输变电装备、商用车(重卡)、乘用车(新能源)、航空、民用无人机、光子、新型显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智能终端、传感器、物联网、钛及钛合金、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铝镁深加工、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生物医药、乳制品、富硒食品、白酒。

5.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工程中心负责人需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可参考附件2),编制申报材料。登录账号请联系科技处

2.请于2023108日前从系统导出申报材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统一装订,材料合计限100页,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组织校内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3.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4.各学院要加强组织谋划,立足本院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申报。

联系人:麻录亮,联系电话029-85603000-8183电子邮箱:mall@mdit.edu.cn                        

科技处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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