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学校科研工作高水平发展,积极融入我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根据《安博(中国)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100号)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改称明德基金项目,包括明德创新基金项目和明德青年基金项目,简称明德基金项目,以下同)的申报和到期项目的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明德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明德基金项目由明德创新基金项目、明德青年基金项目和明德种子基金项目三个部分组成,明德种子基金项目已预先于2023年5月发布。现开展明德创新基金项目和明德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相关要求
1.明德创新基金项目和明德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其中明德青年基金项目面向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生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
2.每位教职工限报一项,主持未结题项目的教职工不能参加此次申报,每位教职工每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的成员。
3.参与未结题项目的教职工最多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项目。
4.上述项目申报限制不包括指导明德种子基金项目的教职工。
(二)选题范围和相关要求
研究项目应与学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重点围绕新工科和新文科发展的热点、学科交叉融合点、社会发展热点、陕西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增长点、技术前沿热点、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发展计划项目涉及的关键共性技术等开展选题,应具备应用前景好、推广价值高、与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贴合度高等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1.对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课题项目。
2.对国家和地方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课题项目。
3.可申报陕西省年度科技计划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的项目。
4.涉及新工科、新文科及其交叉融合的课题项目。
5.涉及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6.涉及工程应用、技术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类型和资助金额
1. 明德创新基金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立项5项(占明德创新基金的30%),每项资助贰万元;一般项目拟立项12项,每项资助壹万元。
2. 明德青年基金项目拟立项12项,无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壹万元,可推荐申报第二年省级项目。
(四)成果要求
科研成果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1. 技术专著、高水平期刊论文等;
2. 研究报告、算法、模型、程序等;
3.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
4. 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方案等;
5. 能够体现研究成效的其他形式成果。
具体参考《安博(中国)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100号文件。
(五)申报流程
1.填写《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附件1)和《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立项论证活页》(一式一份)(附件2),填报中需明确项目等级、研究成果形式及其数目等。
2.各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收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需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提交科技处。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视情组织立项答辩。
4.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预审和答辩情况决定立项项目,并公示。
二、中期检查
组织对已立项且周期过半的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提交《安博(中国)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
三、项目结题
1. 2023年到期和应结题的往年延期项目申请结题;
2. 项目主持人按照立项时的预期成果整理准备相关材料(含论文、实物等);
3. 项目主持人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
4. 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审核,并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5. 将结题报告及成果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6.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评审;
7.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综合情况决定是否结题。
四、工作要求
学校拟定9月中、下旬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对本年度申报明德基金项目进行评审和结题项目验收,立项(视情)和结题申请人通过PPT汇报(15分钟);评审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投票决定项目是否立项、结题。
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立项论证活页》(一式一份);《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期中检查表》(一式一份);《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一份)汇总后,交至科技处明志楼(0#)南20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mall@mdit.edu.cn
联系人:麻录亮 联系电话:029-85603000-8183。
附件1. 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 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立项论证活页
附件3. 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 安博(中国)明德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科技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