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科研能力,促进学校科研工作持续深入,根据《安博(中国)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100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 年度明德种子基金项目的申请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项目主持者每年限报1项,不能参与同年度明德种子基金的其他项目;
(三)除项目主持者外的申报者不能参与2个(允许2个)以上同年度的明德种子基金项目;
(四)每个项目限报6人,应为不同年级的在校学生,鼓励不同专业的学生申报项目;
(五)每个项目须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且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六)项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具备基本的研究基础;
(七)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选题要求
选题应与学生所修的学科专业相关,同时应具有较好的应用背景和推广价值,有利于学生科研意识与科研能力的培养。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有创新性的创作、设计、发明等项目;
(二)实验室或实践基地的综合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理论创新研究项目和工程应用创新研究项目;
(四)管理科学、软科学等咨询类研究项目和社会调研类研究项目;
(五)艺术类、非遗类及播音主持类研究项目,中华语言及翻译类和文化传播类研究项目;
(六)其他具有研究价值、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三、项目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一)2023年度明德种子基金项目立项15项,其中30%为重点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二)理工类项目或有实物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5000元,一般项目3000元;
(三)人文社科和管理类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4000元,一般项目2500元;
(四)特殊情况的项目资助金额将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建议,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研究报告、文案、设计方案;
(二)实物、模型;
(三)期刊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类成果专利;
(四)其他可转移转化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流程
《明德种子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经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并盖章后,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明心楼实践2号大楼-北509办公室)。提交时限为7月15日下午17点前。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25644299@qq.com。学校科技处、创新创业学院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创新创业学院和科技处,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和办公地点如下:
创新创业学院:张科元,联系电话17316623318,明心楼(2号实训楼)北509室;
科技处:麻录亮,联系电话029-85603000-8183,明志楼(办公楼)南202室。
附件:
1. 明德种子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2. 明德种子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科技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