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西安市长安区支持开发区高校协调办公室 西安市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切实加强实验室火灾防控整治工作的通知》(西长消发〔2022〕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室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等。
三、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7月21日-7月24日)。各教学单位要对实验室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确保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名制明确每个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检查实验物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提高实验安全系数。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学生实验时老师应全程跟班指导,严防发生事故。
2.学校抽查(7月25日)。
由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成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根据二级学院自查情况,对各院实验室进行抽查。
3.联合执法。区消防大队将联合区教育局、区高校协调办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或联合执法,重点核查“专项自查”开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消防安全检 查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一般问题及 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日常管 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4.强化宣传教育。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和宣传阵 地,普及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自救逃生知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 其他
1.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实验室消防安全自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要求各实验室实名制明确每个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人;
(2)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请汇总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样表)》(见附件2);
2.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于7月24日(星期日)下午4:00前报教务处巨晶晶老师处。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自查情况确定抽查实验室,请各院提前做好实验室专项检查对接人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