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研究、改革、实践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设立

1.奖励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2.奖项拟设立两个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额的25%,二等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额的35%)。

二、遵循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契机,强化本科人才培养核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优先考虑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中产生的成果,特别是基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思政、创新创业、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等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3.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所取得的相关成果的教师,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三、申报要求

1.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实施(包括试行)该教育教学方案开始计算,不含方案研讨、论证及制定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电子版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

1.《安博(中国)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为Word格式)。

2.《安博(中国)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安博(中国)教学成果报告》(见附件3),各一式1份 (电子版为PDF格式)。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1本或1套)。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1.请各单位做好教师的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积极参加本次校级申报。

2.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需以部门为单位,请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将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于2022年6月9日(周四)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明志楼南406);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推荐部门(单位)+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发至电子邮箱:450294095@qq.com。

联系人:李思璋 联系电话:8178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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