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严把教学质量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进行,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8周至第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1月26日(第8-12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二级学院自查、授课教师自查、教师问卷调查、学生网上评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重点
各二级学院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教学管理、教学保障、专业与课程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定期学术活动的开展以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安排
1.第8周:各二级学院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附件2)(纸质版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及电子版),并于10月28日前提交至教务科研部。
2.第9-11周:各二级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以及自查,同时配合教务科研部进行现场教学检查,完成以下工作:
Ⅰ各二级学院从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学文档、制度建设、师德师风、教风建设、学风建设、检查听课、学术活动、实验室管理及运行等方面完成自查;
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整改情况;
Ⅲ教师问卷调查(附件3、4);
Ⅳ学生网上评教(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Ⅴ教学资料与考核资料随机检查:课程大纲、教学日历、纸质版教案(当堂课)、教材、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等。(该项检查贯穿于整个期中教学检查过程,从第8周持续到第12周)
3.第12周:各二级学院于11月26日前将教学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连同听课记录汇总表(附件5)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教务科研部。
4.第13-14周:各二级学院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对检查出的问题以及教师、学生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方案,并以书面的形式将自查报告和自查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及电子版),于12月8日提交至教务科研部。教务科研部结合检查情况和各院自查报告,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2.各学院检查计划、座谈会安排
3.学生学习情况、学风问卷调查表(任课教师填写)
4.学生学习情况、学风问卷调查统计汇总表
5.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
联系地点及方式:明志楼教务科研部406室 电话:8179
联系人:巨晶晶;邮箱:404125772@qq.com
教务科研部 规划发展与协调部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5日